通知公告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第二批校编(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建筑为特色,集理、工、商、贸为一体的综合性省属公办高职院校,是建筑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被誉为“现代鲁班摇篮”,是广东省省域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广东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广东省课程思政示范高职院校、广东省教育评价改革示范校、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我校目前有广州、清远两个校区,占地面积近1000亩,全日制高职在校生2万余名。

现因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校编(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考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为校编(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与学校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滚动招聘,招满止,报名有效期至20261130日。首报名时间为20269239:002026101016:00招满的岗位,报名系统将关闭该岗位报名入口。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登录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s://recruit.gdcvi.edu.cn,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应聘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提交佐证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导出签名后提交 PDF扫描件);

2.本人彩色证件照(JPEGJPG格式)

3.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JPG格式);

4.专科及以上各级学历学位证书(扫描PDF格式)。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

5.工作经历证明(岗位要求的,需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6.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还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PDF格式);

7.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报考人员提供,其余人员无需提交)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对应的佐证材料。

将以上佐证材料打包压缩压缩包“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后上传至报名系统。对填报信息和上传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导致审查不通过,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招聘系统将在报名截止时间自动关闭。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详细查阅招聘公告、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承诺所填报资料及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4.招聘岗位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境外留学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以及对比国内学校专业开设课程表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5.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在202612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成绩单方可报考,并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不能提供的,现场资格复审不通过。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报名确认

报名初步审核通过的首轮应聘人员请于202610199:002026102016: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后续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确认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考试确认的首轮应聘人员应于20261022日上午9:00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后续报名的应聘人员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资格初审不通过的,报名不成功资格初审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此阶段只初查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以参加笔试,但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查。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果通过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入围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学校门户网站统一公布。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且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成绩高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人数未达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通过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合格分数线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规定严格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执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

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通知。

体检结果、考察结果通过电话通知。

八、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将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如果递补,人选应当从同岗位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将在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自行查阅,如因个人原因未按通知要求参与相关环节考核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做好报名、参加面试等工作。我校必要时可对招聘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公告将在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关注。

)应聘人员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至报名首日2026923日)

)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和“以下”均包含本数。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到指定医院体检、未按要求提供材料办理聘用手续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入职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763-3919523人力资源部

     人: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63-3919526纪检室

电子邮箱:gdcvizp2022@163.com


附件:1.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第二批校编(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4.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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